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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布一批2025年“扫黄打非”典型案例

我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于近日公布一批2025年度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系统总结全市打击涉黄涉非违法犯罪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

过去一年来,常州市“扫黄打非”战线深入开展“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严打各类非法有害出版传播活动,累计查办“扫黄打非”案件41起,查缴非法出版物2700余册,持续筑牢文化安全防线。

案例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现常州某商贸公司经营的美团店铺正在销售《三国演义》等书籍。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25年2月中旬开始通过美团店铺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市文广旅局作出没收出版物204本、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8.15元、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无证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助长盗版、非法出版物流通,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文化安全。该案办理中,执法部门加强了美团、抖音等网络平台销售出版物的监管力度,同时在处罚时充分考虑当事人存在的从轻情节。

案例二:未从依法批准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市文化执法支队对淘宝某网店进行远程勘验时发现,该店铺售卖的进口书籍未从规定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并从中获利。市文广旅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出版物30本、没收违法所得54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国家规定从依法批准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是对境外出版物内容安全和书籍质量的有效监管,也是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案例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传播其作品

市文化执法支队在网络巡查时发现,代某某在QQ群内发布一款手游,游戏玩法、人物角色均与某网络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络游戏相似。经异地取证勘查,支队发现代某某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搭建私服,并获取非法收入。市文广旅局对代某某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388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是一起利用网络技术擅自搭建游戏私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传播游戏作品的典型网络版权侵权案件。案件查办充分体现了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应对新型网络侵权行为的能力。

案例四: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据群众举报,市文化执法支队对常州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殷某从前公司离职时拷贝工业软件源代码用于常州某电力科技公司的产品中。市文广旅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已烧录侵权软件的电路板2块、侵权复制品制作工具1个、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本案精准聚焦工业产品内嵌软件源代码著作权保护,通过专业化执法办案有效遏制相关侵权行为。同时,执法部门主动搭建沟通平台,推动双方达成民事和解,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有益借鉴。

案例五:变更名称、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未备案

金坛区文化执法大队对某印刷厂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出示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主体名称以及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不相符。经查,该印刷厂在变更名称与经营场所后,未主动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备案。金坛区文体广旅局依法对该印刷厂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点评:印刷业作为特殊行业,其经营主体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备案是行政监管的核心环节。备案制度是出版行政部门动态掌握企业资质、经营状态的关键手段。

案例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

根据举报线索,金坛区文化执法大队对某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发现,其仓库中的培训教材中部分书籍装订粗糙、印刷模糊疑似盗版。经查,当事人为付费参训学员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及课程教材,其中使用的教材书籍存在盗版。金坛区文体广旅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出版物152本、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该案反映出当事人的版权保护意识不足,为追求低成本,轻易购进来源不明的书籍。

案例七: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溧阳市文化执法大队发现某饰品店为提高业绩,无证出售漫画、小说等出版物。现场清点共58册,截至现场查处时,还未发生销售记录。溧阳市文体广旅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出版物58册,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时,须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为共同构建群防群治“人民防线”,常州市“扫黄打非”办在此也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坚决抵制涉“黄”涉“非”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主动监督举报各类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

全国“扫黄打非”监督举报电话:12390

常州市“扫黄打非”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来源常观
记者周洁
编辑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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