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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近两万元订的“南玻”窗,装的竟是“李鬼”?

花近两万元定制“南玻”品牌钢化玻璃,安装后却发现是“原片代工”的贴牌产品。近日,市民赵先生遭遇的家装消费纠纷,在钟楼区消协永红分会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商家因存在欺诈行为,向赵先生赔偿5万元。

去年年底,赵先生与我市一装修公司签订定制订单,双方明确约定,窗户钢化玻璃需使用“南玻”品牌。在普通消费者认知里,“南玻”可不是随便叫的名字——它是国内超大型综合玻璃企业,也是建筑玻璃行业的头部品牌。

可让赵先生没想到的是,新窗户安装完成后,他仔细查验时发现玻璃上的标识与正品“南玻”存在明显差异。随后赵先生找商家讨要说法,对方却辩称,使用的是“南玻”原片加工而成,并非假货,还声称这类操作是业内通行的“行业习惯”。这里暗藏的猫腻在于:虽然原片来自南玻,但后续切割、钢化、打标、中空等工艺都由其他加工厂代做,最终产品上没有南玻的正规品牌标识,也没有品牌方的质量背书。这与消费者理解的“南玻玻璃”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要的是正规南玻品牌成品玻璃,不是第三方加工的裸片!”商家的解释让赵先生完全无法接受,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他向钟楼区消协永红分会投诉,要求按照法律规定“退一赔三”。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核实,很快厘清双方争议核心:赵先生定制的是带有完整品牌标识的原厂成品钢化玻璃,而商家实际交付的,仅是采用南玻原片、交由第三方加工的非品牌成品。

消协指出,从合同约定内容以及普通消费者的正常认知来看,合同明确标注品牌,商家就应当交付对应品牌成品。作为专业家装经营主体,商家签订合同时刻意隐瞒“原片加工”的关键信息,利用消费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者,已经构成消费欺诈,并非简单的合同违约。

经核算,涉诉玻璃定制总费用约17000元。消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行为赔偿的相关规定,对商家开展普法教育,最终商家认识到自身过错,当场同意向赵先生支付赔偿金50000元。

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家装定制消费中务必擦亮双眼,切勿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对于玻璃、板材等核心装修材料,消费者要将品牌、产地、生产工艺(明确是原厂成品还是原片代工)、规格型号等全部白纸黑字写入合同,同时妥善保管好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若遇到货不对板、消费欺诈等情况,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来源常观
记者庄奕
通讯员王辉
编辑陈旻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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