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宋锦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引发业内广泛关注。该案围绕“黑金蝴蝶”宋锦花型的独创性认定展开,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万元。这一判决不仅为原创设计“撑了腰”,也为非遗技艺在创新转化中的版权保护提供了司法样本。
2022年11月,某公司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款名为“黑金蝴蝶”的宋锦花型视频,并完成了著作权登记。据介绍,该作品的创作灵感来源于一枚英国贵族宝石蝴蝶胸针,设计师在原造型基础上,通过底纹翻转、组合排列及四方连续设计等手法,最终形成具有独创性表达的美术作品。2024年2月,该公司发现,目某公司在淘宝平台上销售同款花型的棉服马甲,已售出200余件,所用图案与权利作品高度相似。该公司随即向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目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钟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黑金蝴蝶”花型并非对既有元素的简单复制,而是融入了作者独立的智力表达,符合著作权法对美术作品的保护条件,构成衍生美术作品。目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涉案纹样用于成衣制作并销售,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行权。2026年1月,钟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目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该案主审法官、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夏莹表示,本案的核心在于厘清公有领域的非遗技艺与具体作品的独创性表达之间的边界。她指出,宋锦织造技艺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公共资源,不能为个别人所垄断,但设计师在纹样的组合、布局、色彩搭配等方面所形成的个性化表达,只要达到一定独创性标准,就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
法律保护的是作品中属于创作者独立智力成果的那一部分。这样的裁判思路既能有效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后续的合理借鉴和二次创作留出空间,有助于推动非遗在创新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
法官在案件审结后强调,非遗文创设计往往耗时耗力,从灵感捕捉、纹样绘制到反复打样,投入巨大,而盗版行为直接冲击原创企业的生存空间,也损害整个国潮文创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个判决给行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原创受保护,抄袭必担责。该案为纹样设计、国潮产品等领域的版权保护提供了清晰的司法示范,既激励非遗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也有助于规范文创市场秩序,营造尊重原创、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随着国潮消费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非遗技艺被引入现代时尚设计,如何在传承传统技艺与保护原创设计之间找到平衡,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新课题。钟楼法院这一判决,无疑为此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条可复制的裁判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