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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4年的养老金纠纷,溧阳综治中心一周化解

因为历史遗留的养老金问题,63岁的高先生四处奔波,直到反映到溧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后,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这起持续了4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原来,高先生于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应聘到溧阳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工作。当时,A公司未能足月缴纳高某的社保金,高先生本人社保金缴纳意识淡薄,也没有及时催促A公司补缴。直到2022年,高先生退休了,在办理养老金领取事宜时,才得知他的社保金缴纳未满15年,不能正常领取退休金。

因A公司已于2019年1月经破产清算后注销,后A公司的前股东又注册成立溧阳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所以高先生多次要求B公司为他补缴社保金。在屡次被拒绝后,高先生针对B公司及公司领导,做出了包括上网发帖、言语过激等一些不理智的举动,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从2023年到2025年,高先生两次起诉均被驳回,第二次被驳回后上诉又被驳回。今年2月,高先生向溧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被受理后,又以A公司为第一被告、B公司为第二被告,就同一事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赔偿6.2万余元。

近日,该案进入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分析了案件材料,首先厘清高先生与A公司、B公司以及两家公司的各种关系,再与社保局联系了解此类社保金缴纳的详细规定和做法,发现问题根源是A公司已于2019年注销营业执照,单位主体已不存在,无法办理保险补缴手续。高先生则十分激动,称几年来他为养老金的事四处奔波,已是劳苦不堪。

考虑到高先生已是60多岁的老人,至今不能领取养老金,还要四处打工补缴社保,工作人员便联系B公司,发现双方矛盾较为激烈。工作人员一边劝双方当事人冷静思考,一边调阅2009年至2016年常州地区的社会平均收入标准,详细进行核算后,继续做B公司的工作。最终,B公司称虽没有义务为高先生缴纳社保金,但愿意拿出3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但高先生执着于6.2万余元不肯让步,于是工作人员及时联系高先生的代理律师,共同做高先生的思想工作,高先生于是同意。

工作人员趁热打铁,通知双方当事人办理调解协议签字手续,高先生这边却出了岔子——他要求工作人员修改调解协议文书,称此次诉求是解决养老金的问题,还要就社保金的事项另行起诉上访。于是工作人员再次安抚高先生的情绪,并做好解释工作。一星期后,高先生又一次来到综治中心,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顺利签订调解协议。几分钟后,高先生就收到了B公司的3万元转账。

纠纷化解后的高先生十分激动,眼含泪花地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不停道谢:“你们对我的事这么上心,真心为我解决问题,为我的事连日操劳,几年的纠纷,一个星期就帮我办妥了,太感谢你们啦!”

来源常州晚报
记者舒翼
通讯员王丽霞
编辑陈旻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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