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实施最严格生态源头保护;深化衔接协作,共筑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强化能力培养,赋能队伍司法效率提升,三方面同频发力、履职尽责、锐意进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实践中展现新作为。
聚焦主责主业,实施最严格生态源头保护
去年,常州法院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陈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被列入其中。被告人陈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湖南多地挖掘野生兰花并在网上售卖。得知野生兰花系国家保护植物后,仍继续挖掘、移栽、售卖。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间,非法销售19415株,非法获利7390元。武进法院认为陈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情节严重,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本案判决充分体现了法院对于保护生态资源的重视与决心,提升了群众对于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法律意识。
依托滆湖环境资源法庭,常州法院把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去年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2件,判赔生态修复金489万元;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办理大气、噪声、水体污染等纠纷19件,清理污染物6.1万吨;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狩猎、采矿行为。
深化衔接协作,共筑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常州法院加强环境执法司法衔接,去年支持生态环境非诉案件22件,重点治理“散乱污危”企业暗管偷排、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
一方面,市中院牵头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联席会议,深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会议纪要下发相关基层法院。会议围绕持续深化“两法衔接”、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达成共识,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确保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并为深化办案协作、探索联合调查、健全会商研判机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另一方面,为充分发挥全省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优势,深化跨域司法协作,凝聚生态环境治理合力,去年底,市中院与镇江中院共同签署《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推动常、镇两地环境资源审判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协议》构建了“两级法院统筹、三层架构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涵盖跨域立案、巡回审判、审判辅助、法律援助、案件执行、生态修复、信息共享、案件协调、司法建议、机制建设等十个方面的具体协作内容,标志着两地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步入新阶段。
强化能力培养,赋能队伍司法效率提升
针对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去年底,市中院牵头邀请南京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进行专题授课,围绕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提升了队伍应对复杂专业问题的能力。
市中院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同时,不断强化专业能力培养,提升履职担当本领,紧贴审判实践需求,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业务能力提升体系。
一方面,突出条线审判专业化培训,坚持以业务建设为支撑,围绕环境资源等审判重点领域,积极选派干警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各类条线业务培训。确保参训干警系统掌握相关领域的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精神及审判实务要点,特别是针对环境资源案件中的损害鉴定、生态修复评估等疑难复杂问题,引导干警进行深度思考与专题研讨,及时更新知识储备,精准把握审判前沿动态。
另一方面,注重干警综合素养全方位提升和综合能力的培养,顺应智慧法院建设趋势,组织干警参加“一张网”系统培训,全面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赋能审判效率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