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惕以拍卖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号称“数字经济”“生产型交易”,利用平台参拍委拍模式诱导群众参与网络竞拍交易,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金融、诈骗等潜在风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主要作案手法
▶ 拍卖行承诺对拍卖品溢价转拍、每笔交易给予固定回报。
▶ 或者承诺拍品在规定时间内涨幅幅度及交易后获得赠送的虚拟股票、权益或返利等。
▶ 以拍卖“债权资产”名义,变相承诺预期受益,作为不法分子实施非法集资的通道。
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 一是虚假拍卖,拍卖行虚构拍卖标的或者以次充好,竞买者也无真实购买意愿。
▶ 二是拍卖行放任拍品拆分或反复转拍,公开宣传资金安全、无需担心流拍等进行利益诱惑。
▶ 三是承诺预期收益率,引诱投资者参与竞拍。
▶ 四是通过会员间“击鼓传花”“拉人头”等方式,迅速扩张规模。
风险提示
在此提示广大社会公众:此类网络竞拍等模式违背基本经济金融规律,存在极大风险隐患。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得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天上不会掉馅饼,请广大社会公众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承诺,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守护好“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