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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一张“黑飞”罚单,已开出!

2026年,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无人机“黑飞”被明确纳入“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范畴。其中第46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意味着无人机航拍爱好者必须更加重视合规飞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于空域安全管理也进入了精准执法新阶段。

元旦当日,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通过精准排查,发现市政府、传媒中心周边区域内有一无人机在未申请空域飞行许可的情况下,进行超高超限飞行,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常州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北)分局按照“快查快处”原则迅速开展落地处置,明确该无人机操作手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并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常州公安在此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购买无人机需要实名登记、注册,应按照要求获取相关操控员资质,管控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履行适航资格、飞行资质、购买登记、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

来源常观
记者汪磊
通讯员顾燕
编辑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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