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3个集体4名个人
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表 彰
11月20日上午,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召开,常州市3个集体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名个人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他们分别是:
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对口支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工作组
钟楼区五星街道勤业新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王国锋 金坛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戴黎青 常州市公安局干部
华 彬(蒙古族) 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艺术中心教师
吴忠忠 共青团常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民族工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着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广泛凝聚各族干部群众合力,为“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先后有2个集体、3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7个集体、11名个人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