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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招 聘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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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电教管理员:1名

食堂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乐于为师生服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

3.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吃苦耐劳,上班时间需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具体条件

1.电教管理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多媒体技术等相关领域。

(2)有学校电教管理、信息技术支持或相关岗位经验者优先。

2.食堂管理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烹饪、食品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等相关领域。 

(2)持有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员证》。

(3)持有营养师资格证或厨师证优先。

(4)有单位食堂或餐饮行业营养师及相关岗位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一)电教管理员

1.负责全校教室、会议室、会场等的电教电脑设备(智慧黑板、电子屏、多媒体一体机、实物展台等)、音响系统、灯光系统等的日常使用与维护工作,能熟练使用并能进行简单的故障判断和处理。

2.负责学校广播信号系统的日常使用与维护工作。

3.能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负责学校电子屏内容的日常推送。

4.具有一定的网络设备操作基本技能,能判断并处理简单的网络故障。

5.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任务。

 (二)食堂管理员

1.食堂现场管理:根据学校后勤保障处安排监管食堂日常运营(我校食堂为“1+1+1”自主经营模式),负责食品与卫生安全、食材验收与储存管理、劳务单位服务管理、管理平台使用、师生用餐诉求的处理及协调等。 

2.膳食与营养管理:根据师生需求,进行营养评估,制定膳食方案与每周菜单;监督食堂员工加工及烹饪等规范操作,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质量。

3.培训指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堂员工进行营养知识和食品安全培训。

4.健康宣教:向师生普及营养健康知识,提供健康饮食指导。

5.完善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与食堂相关任务。

四、薪酬待遇

1.招聘录用人员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具体工作服务场所在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体检合格,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2.具体待遇根据录用人员的能力水平和工作经验面议。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报名材料:①《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应聘人员情况表》;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含学位)证书;④相关资格证书;⑤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⑥近期生活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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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应聘人员情况表》

3.报名方式:根据上述报名材料要求,除①外,其余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所有报名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压缩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sczhbc@126.com。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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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19—88112579(如有需要,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来电咨询)。

2.7月10日前,学校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届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面试通知,未入围者恕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联系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

4.应聘者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

5.如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应聘: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有违反职业道德或行业规范不良记录的。

(4)有重大器质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疾患的。

2025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下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简章

因工作需要,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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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会化用工6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年龄和户籍:具有常州市户籍(溧阳市除外),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3日至2007年6月12日之间出生)。

(三)报考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交通局网站(http://jtj.changzhou.gov.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本次招聘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报名地点为常州市船闸管理中心15楼会议室(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2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工人技术等级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附件2)1份;

(4)常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注册登录“常州市人社网上经办大厅”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打印);

(5)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考单位将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面试成绩排名录用,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简章发布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委托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1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其待遇及管理按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用工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待遇根据所聘用的岗位等级、服务年限和绩效考核情况,享受岗位基本薪酬和岗位绩效薪酬。

四、咨询与监督

船闸中心电话:0519—89696003;

公路中心电话:0519—81661708;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519—85682116。

五、本简章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2025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docx

常州工学院2025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常州工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7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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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信息表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2.身心健康。

3.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常州工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编号202501)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及交费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120.241.165:8014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6月10日9:00—2025年6月12日16:00

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6月10日9:00—2025年6月13日11:00

3.对初审异议处理时间:

2025年6月10日9:00—2025年6月13日14:00

4.交费确认时间:

2025年6月10日9:00—2025年6月13日15: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岗位要求仔细填写相关信息。

2.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及时交费并查看交费状态。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踩点”交费(临近交费截止时间时才进行交费操作)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亦由报名人员自负。

4.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交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已交纳费用但未参加考试者,费用不予退还。

5.如未达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在http://115.120.241.165:8014“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u.cn/)人才招聘栏目。

考核办法

1.考核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第二阶段为面试(或试讲)。

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人员,如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参加第二阶段人选。

面试(或试讲):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高校事业发展的潜力。面试(或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或试讲)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或试讲)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讲)总成绩的70%。

本次招聘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或试讲)的时间、地点、安排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人才招聘栏目发布考核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资格复审。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① 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身份证;

③ 报考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等。

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或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或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或试讲)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常州工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方式:按常州工学院A类雇员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对于在公示期结束后30天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入职所需相关材料的人员,其聘用资格不再保留。

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

0519-88510066 王老师

0519-88510062 吴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519-88510052  陆老师


来源: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常州交通运输局、常州工学院

来源常州日报
编辑陈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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