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给你银行账户转一笔资金,请你帮他提现或转给他人,还给你一笔“辛苦费”,你会愿意吗?遇到这样的事,可千万别答应,切勿贪图小利,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的重要环节。许多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为牟取小利出售、出借银行卡或帮助他人转账、提现,最终沦为犯罪“帮凶”,不仅会被列入不良信用用户,还将受到金融惩戒,甚至获刑。
看似“帮个小忙”,实为帮助“犯罪”
“‘局长’打钱给我,怎么可能是骗子。”近日,我市一位七旬老人在银行办理业务时,面对银行和警方的劝阻,激动地说道。
原来,老人的“干儿子”介绍了“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与老人结识,随后该“局长”以需要帮忙转账上千万元为由,诱骗老人出借银行卡及身份信息。
天宁公安分局茶山派出所接到银行报警后迅速介入,联系老人的儿子共同科普“帮信罪”风险,老人最终醒悟,主动注销银行卡,避免了损失。
如今,犯罪分子将“帮信罪”目标从年轻群体扩展到老年群体。今年3月末,青岛市北警方侦办了一起电信诈骗案,其中有9名老人涉案,他们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走流水,涉及账户流水资金300余万元(其中75万元已被提现)。目前,9人因涉嫌“帮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我只是想帮个忙”“我只是想做个兼职”“我以为和我没关系”……据了解,我市已有数百人因“帮信罪”被判刑。有人原以为帮人办几张银行卡、电话卡;帮人架设GOIP、VOIP设备;或者把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借给他人转账;或者通过“打电话赚佣金”,每天可以轻松拿点“好处费”……只是帮个忙的“小事”,没想到是摊上了违法犯罪的“大事”。
“涉案账户”被管控,还将受金融惩戒
“我的卡被冻结了!我马上要发工资了。”近日,客户王女士心急火燎地跑到建行常州金坛北环西路支行大厅,称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卡里还有5000多元取不出来。
该行客服经理曹姗立即接过王女士手中的身份证及银行卡,进入业务系统查询原因。经查询,王女士名下的工资卡今年4月30日因“涉案账户”原因被管控。王女士称自己在金坛某服装厂工作,去年10月下旬在快手APP上加了一位好友,同时加了一些投资微信群,群里发了许多关于石油投资业务,因利润可观,她便心动了。“好友”引导王女士注册成为“中国石油”的用户,负责接洽资金并获取佣金。
经调查,王女士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收到刘*兰4笔金额共计16万元的汇款,钱到账后,王女士立即取现或转账到他人银行卡上。而受害人刘*兰到2025年4月30日才幡然醒悟过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被骗资金达60多万元。
曹姗在交谈中发现,王女士年龄偏小且文化程度不高,但手机操作熟练,容易被犯罪分子当作“工具人”,在利益诱导下逐步成犯罪分子的“帮凶”。此时,王女士才意识到自己不小心做了违法的事。曹姗将以上情况向当地反诈中心反映,警方受理并开展进一步调查。
银行卡被管控,对持卡人而言不仅是资金流动的停滞,更可能造成征信、工作、生活等多重影响。一旦持卡人涉及洗钱、诈骗等司法案件,法院、公安等机关可以冻结银行账户。
出借“两卡”、帮人转账恐获刑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来律所咨询的人也越来越多,我们接触到的涉案人员多数是年轻人,不少都是‘00后’,很多还是大学生。”江苏金伙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敏告诉记者,辍学的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在校学生等群体社会经验欠缺,贪小便宜,法律知识淡薄,对网络、社交软件上发布的以及身边“朋友”说的高薪兼职诱惑难以抵制,最终涉嫌“帮信罪”。“很多人认为不是自己诈骗就不算犯罪,还会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来钱快,不会被发现,甚至介绍亲友一起做。”
据许敏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都算情节严重。”
警方提醒,非法买卖、出租银行卡、手机卡、网络支付账户;搭建虚拟拨号设备协助境外诈骗;通过线下发小卡片、张贴广告或线上以“刷单”“返佣红包”等方式邀请或吸引他人下载违法应用进入诈骗网站,为不法分子提供推广引流;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等行为可能涉嫌“帮信罪”。市民千万要警惕,切勿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身份信息、社交账号、支付账户,拒绝代他人转账、提现、购买虚拟货币等资金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