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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售假非法获利300余万元,11人被判刑

如今各类直播带货流行,消费者在心动下单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辨别。记者昨天从武进法院了解到,11名被告搭建直播售假网络,涉案金额巨大,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从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王某、李某、宋某共谋搭建直播售假网络,由王某、李某租赁直播间与仓库,并且组织货源,由宋某担任主播。三人还约定好了利润分成。

他们在淘宝平台,以“尾单”“渠道货”之名,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奢侈品牌的服装、箱包、鞋类商品。另有赵某等人负责仓库管理等事务,何某、马某任主播助理,进行后台运营与虚假宣传,供应商陈某负责采购假冒名牌服装向王某、李某供货,再经直播间销往全国。

案发后经统计,该团伙累计销售金额560余万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执法人员在现场查扣的假冒名牌商品货值巨大。

武进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团伙所售服饰等商品,假冒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商标。各被告人明知所售商品假冒注册商标仍直播销售,涉案金额巨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且属共同犯罪,分别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官表示,直播带货因其便捷性与高流量,已成为商品销售的热门渠道,却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当作谋取私利的捷径。只有从源头入手,全力斩断制假、供假、销假的完整链条,同时严格要求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才能让人不敢、不能、不想涉足侵权售假活动,才能重塑直播带货行业的诚信根基。

来源常观
记者舒翼、汪磊
编辑江雅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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