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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 | 执行,在春节前完成

2月6日上午9时30分,武进区洛阳镇虞桥路的某科技公司门前,申请执行人陈先生已经到了。“我和对方约好了9时半,对方迟到了。”他正和钟楼法院执行局法官包康说着,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张先生才姗姗来迟,不紧不慢地说厂门钥匙被门卫带走了,还要再等会儿。直到上午10时半,厂门才被打开。

陈先生与张先生是一起定做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2020年,陈先生向张先生定做了口罩机,付了部分定金。结果张先生让陈先生去拿机器时,陈先生以机器不好为由拒收且拒付35万元尾款。双方还分别向钟楼法院起诉,一个要求交付符合定做要求的机器,一个要求收走机器且付清尾款。官司打了4年,一直打到了市中院。近日中院二审判决,陈先生自行收走机器并且付清尾款,张先生配合交付机器。陈先生服判付了尾款,钟楼法院执行局配合陈先生提走机器。

待交付的口罩机被放置在厂房的一角,上面落满了灰尘,其中生产机用塑料袋封着,里面的设备看起来还行,而没有遮盖的料架已是多处污渍,其中一个脚轮都脱落了。“这个倒模头和我提供的不相符;电机、散热器、超声波仪都有,但是上面都没有标注功率参数的铭牌……”陈先生撕开塑封,认真核对着几个主要零部件。张先生沉着脸听着,不时出声打断“我都是按你的要求做的,你提供什么我就装什么,你要多大功率我就装多大功率”。

对于这场官司,陈先生流露出一丝悔意:当初出于朋友间的信任,在微信上聊着天就把生意谈成了,也没签正式合同,结果整出个烂摊子。张先生对于官司也是一脸不高兴:工厂早就放假了,今天上午还要大老远从家里赶过来,明明4年前可以拿走的机器,非要打4年官司,耗了多少精力。

上午11时40分,陈先生查验了机器,将机器装车运往位于长江中路的厂区。

包康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义务,提醒陈先生如果对于机器使用有疑问或对质量有不满时,可以自行保存好证据,视情况主张权益。双方都表示了认可。

在回程中,包康说越是年前越是忙碌,大家都希望在年前,能把事情都结清了。“我昨天(2月5日)值了一天班……”说着,他头靠在车窗旁,睡着了。

(舒翼 陈德严 图文报道)

来源常州晚报
编辑陈旻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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