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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罚!常州市交通执法部门查处一起伪造货物标识 利用普货超载运输危险品案件

5月9日,市交通执法部门办结今年首例从重处罚的案件。近日,在市交通执法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治超执法行动中,查获一辆涉嫌违法超限超载的冷藏运输车,经检测,该车核载1.1吨,实载货物2.16吨,超限超载比例近100%,执法人员要求其现场消除违法行为。在卸驳载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冷藏车所装货物为贴有环氧树脂标签的化工塑料桶。由于环氧树脂不需要冷藏运输,执法人员意识到事有蹊跷,立即通知货主到场接受调查,并第一时间联系专业机构上门取样。

经化验,确定该冷藏车运输的货物为氯化氢乙醇,属于危险化学品,高度易燃、易挥发,吸入易中毒,人体接触极易导致化学烧伤及严重并发症。“普通货车没有配备专用安全设施设备,驾驶员也不具备运输危险货物资格,且在运输过程中未配备押运人员和未悬挂危险货物警示标志。驾驶员缺乏相应的专业处置知识和能力,如果擅自装载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性的危险货物,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以及环境污染。”执法人员介绍,“该货车的危险品超载比例高达96%,在运输过程中犹如一枚‘移动的不定时炸弹’”,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采取“一案双罚”机制,对托运人和承运人依法进行从重处罚。

市交通执法部门提醒: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务必使用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务必配备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危险货物运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有可能对周围人员、车辆及环境造成严重后果。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勿使用普通货车运输危险货物。

(刘正楠 周姝 高煜 张奕)

来源中国常州网
编辑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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