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消 何嫄 图文报道
5月1日起,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记者从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该《条例》实施后,我市已有企业因违法而被立案调查,为新法实施后的首例。

1日,新北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辖区内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小区消控室值班人员单人持证上岗,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相关规定,该行为违反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新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据《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了查处。
办案的消防监督员介绍,消防持证上岗是指相关人员通过了国家规定取得消防证书的相关考试,并且已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有效证书后方能上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月10日发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规定,“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作为强制标准,该小区消防室值班人员应双人持证上岗,即消防控制室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有两人值班。
“当我们检查时,该小区负责人辩称另一名值班人员不在岗的原因,是工作需要临时外出,但这并不符合两人在岗的要求。大多数单位不肯在消防控制室安排两人同时值班,主要还是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办案消防监督员说。目前,该违法行为仍在进一步处理中。此外,案件办理期间,消防监督员还对新修订的《条例》内涉及该场所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具体解读,将《条例》的宣传融入案件办理中。
据悉,作为江苏省规范和促进消防工作的重要法规,新版《条例》中新增和完善了关于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消防监督、法律责任等有关内容,对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将发挥重大作用。
此前,为不断扩大《条例》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宣传贯彻工作实现全覆盖、零盲区,常州各地已通过多种形式推动《条例》的社会面宣传贯彻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