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略有变化
常报全媒体讯(毛翠娥 尤佳) 5月16日,市教育局发布了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今年中招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略有变化,更加公平。
考生在本校参加考试
从今年开始,全市中考在初中标准化考点进行。设置初中标准化考点,有利于维护考试公平,有利于运用信息化技术,有利于提升中考管理质量。为进一步方便、服务和关爱考生,我市考生原则上将在本校标准化考点参加中考。
中考中招实行“一网通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各设区市要建立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的要求,我市将原有的中考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成绩查询和招生录取等系统,整合开发出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常州中招系统”),按照确定的招生范围、计划、标准、时间和方式,通过此系统组织实施全市中考中招工作。
今年,我市中考中招工作将通过此系统,完成从报名到录取的全过程管理,做到“一网通办”,进一步加强对招生计划的执行和录取过程的监督。
职业学校志愿填报有变化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没有变化。有变化的,一是提前录取批次的“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5+2”)增加2个项目,全市所有考生通过“常州中招系统”可填报1—4所“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简称“3+4”)、“5+2”学校中的1—2个专业志愿。二是在职业院校录取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通过“常州中招系统”可预登记8个专业,比去年增加3个专业。
政策性照顾加分有调整
一是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开始,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10分投档的政策。
二是新增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级中等学校时加分投档的政策。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文件精神,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加20分投档。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有限制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自2022年起,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体艺特长生、不得报考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学校(包括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一中学、江苏省华罗庚中学、江苏省溧阳中学等五所高中),四星级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减30分投档。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没有限制性条件。
2022年中考时间:6月18日—20日
常报全媒体讯(毛翠娥 尤佳) 今年中招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在考试时间、录取批次、职业学校登记入学、常武一体化招生管理等方面与去年一致。
中考具体时间为6月18日—20日。考试总分为700分。英语学科总分为120分,笔试90分,口语、听力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各50分,满分为100分。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试卷由市统一命题,分考区组织考试。

常武一体化招生三年过渡期最后一年
今年是常武一体化招生三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普通高中仍然按照原有的四个区域进行招生管理,即:主城区(含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及常州经开区的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武进区(含武进区及常州经开区的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金坛区和溧阳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仍分两批次录取
今年中招录取仍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包括: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常州武进区和常州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常州市第一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面向武进区和常州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江苏省横林高级中学:面向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常州经开区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招生。
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3+4”项目)、“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5+2”项目)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在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常武地区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2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1至4所“3+4”“5+2”项目学校的1至2个专业志愿。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普通高中学校。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3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所有志愿填报考生需在5月28日至6月3日登录“常州中招系统”自主填报。
职业学校登记入学
职业院校实行登记入学。第一阶段为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职业院校公布登记入学资格线后,结合自身意愿和专业志向,于7月1日至7月4日在“常州中招系统”上预登记8个专业。第二阶段为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在预登记入学阶段中未被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选择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进行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招生中全面落实“十个严禁”
常报全媒体讯(毛翠娥 尤佳) 市教育部门表示,严肃招生纪律,全面落实“十个严禁”。
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市教育局将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对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现象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