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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法官的调解本领 ——戴伟民素描

这几天,溧阳法院速裁审判庭56岁的员额法官戴伟民,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因为房屋漏水未能解决,连续五六年拒缴物业费而被物业公司告了。经过戴伟民的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物业公司请专业师傅帮业主修补房屋,业主补缴拖欠的物业费。

28年法官生涯,戴伟民共审理4000余件民商事案件,办结近千件执行案件,没有一件因他工作不到位而造成改判或发回重审。他先后被省高院授予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被常州中院授予三等功三次,还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法官、调解能手。

戴伟民常说,法官审的既是案子,也是别人的人生,所以,必须严谨细致。

在南渡法庭任职时,他常常带领书记员到现场勘察、走访、亲自送达法律文书,通过拉家常把握当事人的需求。

戴伟民常说,法律是公正的艺术,也是沟通的艺术。面对案件中复杂对立的矛盾、家长里短的琐碎,他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促使大部分案件都能以调解或撤诉结案,达到平息纠纷的效果。

戴伟民参加常州先进事迹报告会

戴伟民就像一位老中医,通过“望”,细心观察当事人的着装、仪态等,判断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通过“闻”,倾听当事人对于纠纷的陈述及其意见,分析案情及当事人心理状态;通过“问”,着重就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询问,引导当事人积极沟通;通过“切”,找准各类疑难案件的矛盾本质,把握调解工作的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

他通过“四步调解法”对案件把脉问诊、剔除病灶、缝合伤口,从而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使当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同事们眼中的戴伟民,坐堂能办案,伏案能撰文。他不断学习,也喜欢将所思所想以及审理心得,通过文字表达出来。

戴伟民还善于把生活哲理、谚语、典故等提炼、嫁接到案件审理中。比如在审理一起母亲林某某诉儿子吴某某等人赡养纠纷案件时,面对林某某对儿子们的含泪控诉,他用“子欲养而亲不待”来告诫吴某某等人要换位思考,真正理解老人渴望亲情和家人陪伴的心理;用“兄弟和,敬父母”来抚慰因争私利而相互指责的子女,请他们站在对方的角度将心比心考虑对方难处,共同协商赡养方案。在他的调解下,百岁老人林某某得以安享天伦。 舒翼 王鹏超

来源常州日报
编辑姚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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