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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六个严禁”“六个不得”

常报全媒体讯 记者昨天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全面落实“双减”文件中严控教育培训广告的要求,规范全市广告经营活动,市市场监管局8月30日发布了《关于落实“双减”政策严控校外教育培训广告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向全市广告经营和发布单位提出了“六个严禁”“六个不得”要求,要求各单位在经营中强化对教育培训广告的审查,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当天,市市场监管局还对全市重点广告发布单位、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指导。

依据《告知书》,我市严禁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义务教育阶段(含学龄前和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广告;严禁发布以“一对一辅导”“上门辅导”等形式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广告;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广告内容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证书,以及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

据介绍,《告知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目前广告监管执法实际,是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双减”政策的一项具体举措。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强化监测、强化监督,全面做好校外教育培训广告管控,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如市民发现有违法违规培训广告线索的,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常市监 董心悦)

 

来源常州晚报
编辑姚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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