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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体育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印发11条工作要求, 确保体育场所疫情风险安全可控

常报全媒体讯(常体 吕亦菲) 4月2日,我市印发《常州市体育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体育场所的稳定运行。《指引》共有11条具体工作要求:

各室内外体育场馆、健身房等各类体育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应当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疫情防控物资,配备足够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满足疫情防控需要。要以单一经营场所(门店)为单位,指定专人全面负责。

各类体育场所要认真组织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全员培训,确保员工培训到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所有场地应保持环境清洁,每日产生垃圾及时清运;在服务台、卫生间、电梯内等区域配备手部消毒液消毒;场地开放服务前以及使用间隔期应做好集中消毒,消毒频率每4—6小时一次,包括场地与设备、出入口、电梯间、走廊、公共区域、更衣室、淋浴间、服务台、卫生间、垃圾桶等区域;对销售或租赁的体育用品及装备及时做好消毒。相关消毒情况应及时做好台账记录。

体育场所入口处应配备体温检测与消毒设备,应设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并公布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电话;做好出入口人员入场管理,所有人员入场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健康码、行程卡和“场所码”核验及体温测量,体温和三码正常者方可入内,体温异常者应及时安排在应急隔离间,并通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并同步向属地体育主管部门汇报;做好顾客以及外来访客的健康状况登记,包括姓名、进出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

体育场所应配备应急隔离间,排队等候区域划定一米线,顾客排队等候以及健身运动时保持至少一米间距,使用健身器材前后应使用手部消毒液消毒,在非健身运动期间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室内体育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体育场所应提倡预约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预约方式、顾客须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告知顾客并取得理解。积极采用电话、微信、APP、小程序等预约方式,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合理控制客流量。

体育场所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工作人员疫苗加强针接种应做到应接尽接,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定期做好核酸检测;完善员工离常报备制度,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开展三码核验+体温测量管理、健康状况询问,“一人一档”做好登记;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勤洗手、穿清洁工作服,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做好自身清洁消毒。

体育场所应加强对兼职员工、外包服务人员以及承租商户管理,严格落实上述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体育主管部门及各体育场所要加强场所内部防疫巡检,重点查一米线安全距离保持、非健身运动期间人员戴口罩等情况,限流、分散健身人群,控制人员聚集,确保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各体育场所应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各体育场所必须自觉配合属地体育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来源常州日报
编辑姚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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