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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 常州市检察机关一年办理涉公民信息案件138件

常报新媒体讯 11月1日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的日子。昨天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一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公民信息的案件138件221人。这些案件中,涉及公民财产信息的有30万余条,涉及身份信息的有50万余条,涉及个人轨迹信息的有5万余条。我市检察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放检察建议书共计8份。

一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普法宣传10余次。

全省首例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常州宣判,保障“数字安全”

2021年11月1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常州市检察机关对田某侵害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田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侵犯个人信息损害赔偿金9512.7元。田某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后,常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第一个相关案件,也是江苏省首例宣判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

田某为出售个人信息牟利,在某招聘网站注册账号并发布虚假兼职招聘信息,骗取有兼职意向的求职者投递个人简历,其中包含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区、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他明知何某购买简历系用于实施诈骗、盗窃等犯罪行为,仍向何某出售求职简历25164条,非法获利9512.7元。

宣判后,我市检察机关以个案办理推动建立地方保护个人信息的司法与行政协作配合机制,市检察院与市中院、市委网信办联合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见》,形成保护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数字安全”。

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筑牢个人信息“防护墙”

2021年7月,张某某成立了某科技公司,组建了专门的销售团队,对自主开发的2款软件进行销售,宣传“可以根据客户输入的关键词及行业特征,从互联网上及时、自动获取客户所需要目标人群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帮助客户拓展客源”。一大批急于拓展业务的客户纷纷联系该科技公司,并以4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交易。截至案发,张某某等人以“销售软件”为名,共骗取被害人陈某等28人154940元。

“当时知道是违法的,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现在非常后悔。”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说。2022年7月13日,经新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某等23人被新北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各并处或单处罚金5万元至2000元不等。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一年来,常州市检察机关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市共立案办理54件涉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

其中,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件。案涉个人信息包括公民个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等共计3239235条。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被告民事赔偿责任共计24万余元。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构建协作机制、案件办理,追究侵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加大违法成本,加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多维度筑牢个人信息“防护墙”。

开展普法宣传、制发检察建议,织密个人信息“安全网”

“我以后一定要把快递盒上的信息抹掉,你们的普法很及时、很实用。”近日,在青枫公园的法治广场上,一位经常网上购物的女子对正在讲解如何避免快递包裹泄露个人信息的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孙大发说。

自《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已开展专项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拍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主题原创微电影2部。

同时,我市检察机关针对发现的一批个人信息安全“漏洞”,组织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信息公开中的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公开个人信息安全排查,将发现的问题信息逐一整改到位。不少部门还由此建立长效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

“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须加大对信息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切断买卖个人信息的链条,让不法之徒无机可乘。同时,作为相关信息管理单位及公民个人,也要增强网络安全保护意识,注重信息安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松说。(王卉卉 徐丹)

来源常州晚报
编辑殷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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