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被告人花招迭出躲审判 孙法官精准施策巧办案

中国常州网讯 2021年7月15日,在泰兴市某医院病房内,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天宁法院刑庭”)异地审结了一起诈骗案。相较于其他诈骗案件,此案案情并无太多特殊之处,但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却一波三折,情况频出。面对机关算尽、花样百出,用各种理由和借口企图逃避法律严惩的被告人,刑庭副庭长孙晓星法官缜密研判、精准施策,始终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灵活妥善处理案件审理中发生的各种状况,圆满完成了案件异地庭审工作,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营造人设,诈骗钱财

被告人曹某,是一个90后,也是常州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平日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开租借来的豪车、出入各种高档消费场所,营造出了一种已经走上“人生巅峰”,成为高端、精英人士的人设。对于不少与曹某交往不深的人见此情景,心中觉得他“本事大、路子多、能平事”。心眼活泛的曹某也嗅出了这其中的“商机”,于是自2019年12月起至2020年9月,曹某用帮助解决孩子入读名校、经营熔喷布生意为借口共计骗取被害人周某等十余人钱款80余万元,骗来的赃款被其用于个人挥霍和归还债务等。然而,纸始终包不住火,2020年9月4日,公安机关根据部分被害人的报案将曹某抓获,2021年4月,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曹某犯诈骗罪,依法向天宁法院提起公诉。

心存侥幸,花招迭出

天宁法院刑庭依法受理曹某犯诈骗罪一案之后,狡猾的曹某依然心存侥幸,花招迭出,多次用各种理由和借口企图干扰法院的正常办案秩序。首先,在审查起诉阶段,曹某对自己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做了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也对其提出了从宽处理的建议,然而在开庭审理前,曹某突然向法院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但自始至终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二,在向其送达起诉书后,开庭前,曹某先后无理由更换了三次辩护人,严重拖延开庭时间,为保障曹某的合法权益以及案件办理的顺利进行,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一名辩护人;第三,曹某还多次向法院提出其由于肥胖、身患多种疾病,无法正常参加庭审,承诺的立即退赔所有被害人损失也并未完全履行。针对曹某使出的各种花招,孙晓星法官始终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一一妥善化解,同时,也对曹某父母做工作,让其尽快同所有被害人协商退赃退赔事宜,争取法院从轻判决。

突发疾病,异地开庭

随着开庭日期的日益临近,在法律及政策凌厉的攻势下,被告人曹某本人态度也开始出现转变,从起初心存侥幸、逃避审判到逐渐配合法院工作。但由于曹某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原本确定的开庭日期很有可能延期,先前曹某及其近亲属承诺的退赔事宜也可能存在变数。针对此情况,合议庭立即做出异地开庭审理的决定,并会同院综合办、法警大队制定庭审安保、突发情况处理等一系列预案,以确保庭审万无一失。2021年7月15日,在泰兴市某医院一病房设置的临时法庭内,被告人曹某犯诈骗罪一案顺利开庭,曹某当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最终结合全案的退赔情况,天宁法院刑庭当庭对曹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2020年以来,随着新修订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各类刑事司法解释对刑事审判提出的更高要求;深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我院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犯罪手段不断升级、犯罪模式更加隐蔽、涉众经济犯罪频发、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患病被告人羁押难问题突出等特点,天宁法院刑庭立足审判工作岗位,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法官的能动性,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为“平安天宁”建设贡献力量。(张舒逸 通讯员/ 邹鑫)

来源中国常州网
编辑张舒逸
常观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