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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完成2021年度污水处理费绩效评价

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常财绩〔2021〕3号)及《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常财绩〔2021〕5号)等文件精神,为客观评价常州市排水管理处污水处理费项目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特委托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21年我处污水处理费进行绩效评价。

污水处理费来源于财政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污水处理费)和财政拨款,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污水处理费项目为财政安排的经常性项目,由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排水管理处共同管理。

对本次项进行总体评价,可进一步了解污水处理费相关政策文件的设立背景、项目内容、实施流程及年度成果等,通过对标有针对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评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同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相关政策、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评价工作从2022年4月启动,经过工作部署、数据填报、现场调研与核查、汇总分析、综合评价等阶段。最后经综合评价,2021年常州市排水处污水处理费绩效评价结果为97.99分,等级为“优”。

虽然污水处理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项目开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比如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目前我处已加强对信息监管平台进行巡检,定期检测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和防火墙等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完善,不断提升信系统数据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编辑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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