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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 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

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孕育了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流域涵盖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横跨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和粮食总产量约占全国的1/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治理与保护工作,五年间三次视察长江并亲自擘画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宏伟蓝图。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长江保护治理迈入依法实施的新阶段,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对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今年是《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借“世界环境日”之机,常州市水利局组织了共抓长江大保护徒步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等多部门参加。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共派出4人代表市住建局参与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从澡港水利枢纽出发,乘坐“常水一号”、“海巡06061号”两艘执法艇,沿录安洲段大江行驶,途经在建的常泰大桥6号墩和水源地的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进行水上巡查。后停靠至常州市水利、公安、海事码头,沿长江堤防,途径常泰大桥、临江西排涝站、肖龙港闸、龙江北排涝站四个打卡点,最后到达长江大保护馆。通过参观长江大保护馆,详细了解我市在长江保护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由常州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实施的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和新龙生态林再生水回用工程也为长江大保护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甘霖)

编辑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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