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近日,经开区法院横山桥法庭情理并举,调处了一起赠予撤销案,通过调解让被告分两年返还3万元及一只苹果手机。
2020年9月,张某发现其丈夫陈某的银行卡及微信在2017年至2019年约两年内,向一个叫黄某的女孩共转账6万余元。她气愤之极,再三追问丈夫。陈某万般无奈之下,承认与黄某在3年前相识,并成为比较亲密的朋友。但陈某表示不愿意离婚,并保证与黄某分手。
看到丈夫回心转意,也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张某选择原谅。2020年12月,张某发现丈夫又给黄某购买了一只手机。2021年1月,她聘请律师,起诉黄某,主张陈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黄某的行为无效,请求黄某返还钱款及一只手机。审理中,黄某表示,钱物是陈某自愿赠予。其与陈某交往时,一开始陈某答应要与她结婚,可几年来,陈某一直说离婚就是不离,而她年龄也不小了,所以决定与陈某分手。另外即使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处分,陈某占有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因此属于陈某那部分的赠与是有效的,即使返还也只能返还50%。对此,张某则坚持要求全部返还。
经开区法院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陈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黄某明知陈某有妻子,但仍然保持与陈某的不正常往来,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原则,其取得钱物亦非属善意的取得,因此黄某应当返还不法取得的钱物。经调解,被告分两年返还3万元及一只苹果手机,承诺与陈某再无交往。
(黄冬梅 王淑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