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静驰 江澔 徐丹
常报全媒体讯
“你一天劳动几个小时?”“每天伙食怎么样?”“监区安排的学习你们参加之后是否有收获?”“每月都能与家属正常会见吗?”“生病了能不能得到及时治疗?”2019年10月25日,在服刑人员劳动现场,常州市人民监督员、惠诚律师事务所胡孙全律师细致询问、详细记录,对面的服刑人员如实应答。这并不是一场寻常的法律咨询,而是胡孙全以人民监督员、巡回检察组成员身份,开展的现场监狱常规巡回检察活动。

监督工作回顾
2019年10月下旬,常州市检察院开展监狱常规巡回检察,抽调全市业务骨干、检察人员共21人组成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三个工作组开展巡回检察工作。这是自2019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以来,常州市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全面监督。
人民监督员在各自领域都是行家里手,如何让他们发挥所长,有效开展检察活动?
巡回检察启动前,常州市检察院将刑罚执行监督的相关规定汇编成册,作为工具书供人民监督员学习参考。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巡回学习培训、工作会议,检察官们也及时听取人民监督员对巡回检察方案提出的专业化意见和建议。
在巡回检察过程中,人民监督员亲历“学习、教育、劳动”三大现场,开展实地检察,与服刑人员面对面了解教育改造实况。胡孙全律师曾经是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成为巡回检察组成员后,他利用自身熟悉监管执法活动的优势,快速适应了新的角色和身份,在查阅监控、现场检察、询问谈话等各项活动中,专业而娴熟地开展工作。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检查分局稽查处副处长严定猛则运用其专业知识,对医疗、药品管理等环节提供专家意见。
监督效果
在巡回检察结束后的汇总会上,针对巡回检察组发现的监管执法问题和不足,人民监督员逐项提出意见建议。常州市检察院根据情形分别制发《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
11月19日,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带队向监狱当面反馈巡回意见并公开送达文书。常州市检察院进一步督促监狱一一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情况反馈给人民监督员。
典型意义
巡回检察不同于传统的派驻检察,是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开展的专项监督工作,工作面广量大点多。“在工作中,我们推动‘人民监督员+巡回’的深度融合,发挥人民监督员‘智库’作用,运用其所在领域的专业知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把巡回检察工作的‘点线面’串联起来,既让被监督者容易接受,也增强巡回检察工作的监督效果。”葛志军介绍。
据悉,常州市检察院作为全省“巡回检察”试点检察院之一,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民监督员+巡回”模式,自2018年11月以来,共开展巡回检察31次,发现各类问题44个,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监督纠正问题4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