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正能量网络传播精品生产,推动网络内容健康繁荣发展,根据《江苏网络传播精品生产扶持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制定《江苏省2021年度网络传播精品生产扶持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20日—2022年2月15日
二、申报范围
2021年已刊播的导向正确、内容向上、表达创新、传播效果好的原创网络作品,主要包括图文、理论评论、音视频、专题专栏作品以及其他新媒体产品等。
1.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省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2.中央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络传播平台驻苏机构。
3.省内依法从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影视制作、广告传播、网页设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的文化传媒单位和企业等。
4.党务政务新媒体、高校新媒体及自媒体账号、网络名人等。
三、申报要求
申报作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主题鲜明、时代感强,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向世界讲述真实、立体、全面的江苏。
2.传播语态和表达方式新颖,能够积极运用网言网语,注重发挥新技术在内容生产、产品创新、精准引导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3.社会反响好,具有较强网络传播实效性和社会影响力,被网民广泛阅读、点赞、转发和跟帖评论等。
4.如作品中图片、音视频等素材来源于第三方,应取得第三方授权使用。
四、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单位通过江苏网信网(http://jswx.gov.cn/)江苏网络传播精品生产扶持申报入口进行申报。
(一)注册账号
准确填写单位名称,并根据实际选择相应的单位类型。网络名人、社会个人认证的自媒体账号等填写账号名称(账号名+平台名称),单位类型选择“社会自媒体账号”。市属网络媒体、县级融媒体中心、高校新媒体、互联网企业、自媒体账号等按照所在地选择相应的设区市。
(二)填报信息
1.准确填写作品名称、申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联合申报作品“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按照申报作品实际在图文作品、理论评论作品、专题专栏类作品、音视频作品、其他新媒体作品中选择对应作品类别。
3.准确填写作品链接。同一作品在多个网络平台传播的,只填报原发链接。同一主题包含有多个作品的,填写专题专栏链接;没有专题专栏的,点击“新增链接”功能,填写其他作品链接,最多填写10条链接。
4.作品简介要求简洁凝练,介绍策划创作背景、主要内容、表现形式、传播效果、网民反响等。
5.申报理由要求实事求是,介绍作品创新特色、社会效果等。
五、申报数额
省属重点新闻网站、省重点新闻单位相关融(新)媒体每家不超过5个;中央新闻网站驻苏机构每家不超过3个;主要商业平台驻苏机构每家不超过2个;省级机关党务、政务新媒体每家不超过2个;部、省属高校新媒体每家不超过2个;省有关文化传媒企业每家不超过3个;网络名人、社会个人或企业认证运营的自媒体账号每个账号不超过2个;市属网络媒体、县级融媒体中心、高校新媒体、互联网企业、自媒体账号等申报数额由所在地设区市委网信办确定。
六、评审工作
1.省各主要新闻单位、中央新闻网站驻苏机构、商业平台驻苏机构、省级机关新媒体、部省属高校新媒体、省有关文化传媒企业向省委网信办直接申报。申报作品由省委网信办直接评审。
2.社会自媒体账号经江苏省互联网行业联合会审核遴选后,报省委网信办评审。
3.设区市下辖单位申报作品经所在地市委网信办审核遴选后,报省委网信办评审。
4.省委网信办成立由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示 7 个工作日。对获得扶持的作品颁发证书、拨付扶持资金。
七、咨询电话
江苏省委网信办:025-86292750
南京市委网信办:025-83637958
无锡市委网信办:0510-81828379
徐州市委网信办:0516-80809356
常州市委网信办:0519-85686289
苏州市委网信办:0512-68610217
南通市委网信办:0513-85215023
连云港市委网信办:0518-82805227
淮安市委网信办:0517-83606225
盐城市委网信办:0515-86662020
扬州市委网信办:0514-80301510
镇江市委网信办:0511-83369933
泰州市委网信办:0523-86886064
宿迁市委网信办:0527-84368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