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树立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结合“争创新时代‘五好基层院’、争当新时代‘检察先锋’活动,经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10位在司法办案、检察工作中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同志为常州新时代“检察先锋”,激励全体检察人员向“检察先锋”学习,立足本职岗位,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检察事业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安伟,女,1980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江苏省第二届民行检察业务竞赛第一、江苏省检察机关兼职教师、江苏省巾帼法律专家顾问、中共常州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获评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江苏省政法先进典型、江苏省新时代优秀检察官、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政法系统英模,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集体二等功1次。 她讲奉献、有担当,先后办理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5件,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常州市委及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她勤思考、善开拓,通过开发法律监督平台、专业化授课、组织检律论辩赛等,力推全市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她重示范、强引领,培育“一院一品”专业化办案团队,打造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办案团队被最高检称为“黄金团队”,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交流推广。

何露,女,1985年9月生,中共党员,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连续两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最高检检察业务教材统稿人,江苏省十佳公诉人、江苏省优秀青年公诉人、江苏省优秀办案检察官、重罪理论研究人才,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政法系统英模、政法先进典型、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常州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指导组成员。
她是办案尖兵,曾办理全省扫黑除恶涉案金额最高、建国以来常州查获毒品数量最多、金融系统涉案金额最高、市院首例职务犯罪辩方证人出庭作伪证、首例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首例无罪辩护全省获奖考核庭等多起常州“首例”,20余次纳入最高法、省检察院、省法院观摩庭;她是调研骨干,10余篇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法学会获奖,多次被上级院抽调参与文件起草、课题撰写,获奖考核庭出庭意见书获最高检推荐,“案件退查提纲”被列为《江苏省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制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唯一附件模板,主写课题获国家检察官学院立项全国2个重点课题之一。

殷胜火,男,1964年6月生,中共党员,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曾获江苏省检察院个人二等功、常州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溧阳撤县设市30周年时代先锋”等荣誉称号。他带领的控告申诉检察团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他甘做来访群众的贴心人,将文明接待、和谐司法的理念贯穿到控申检察工作的始终,他经手处理的群众信访事项,均实现案结事了。他甘做公民权益的守护者,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发现3起案件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错误,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予以纠正,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他甘做社会矛盾的调节器,老张儿子治疗眼疾无效导致失明,为给儿子“维权”老张到相关部门上访近二十年。面对这一棘手难题,他立足检察职能,剖析问题症结、思考对策措施,最终成功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化解这起重点信访积案,还社会一份和诣。

邹慧娟,女,1985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曾荣获江苏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常州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常州市平安英雄、金坛区优秀政法干警、金坛区优秀青年英才等荣誉称号,荣立省三等功1次。
她努力推动公益诉讼向前迈进。2017年以来,她作为骨干力量,先后承办金坛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央领导批示关注的某工业园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获最高检野生动物保护典型案例首案发布的非法买卖穿山甲案等重大案件,依法向被告索赔环境修复费用等1400余万元。通过树立修复性司法理念引导被告积极承担污染环境社会责任,依托案件办理积极建议并推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穿山甲物种由国家二级提升至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她着力攻坚虚假诉讼取得积极成效。近三年来,她带领虚假诉讼办案组成员,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套路贷”及虚假诉讼线索的排摸,办理的李某某套路贷虚假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第二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许榴琴,女,1982年6月生,中共党员,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评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政法先进典型,武进区政法英模、推进“高质量发展”争先创优先进个人、“十佳青年”、“十佳政法干警”等,2018年入选江苏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研究基地专家库首批成员。
家庭中,她是孝顺的好女儿,细心照料同患癌症的父母,孝心满满,获得“常州十大孝子”、“常州好人”等称号,她成为“百善孝为先”的优秀典范。工作中,她是一名好检察官,专心致力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和预防,爱心满溢,她成为700余名“灰孩子”的“妈妈”,以她为原型拍摄的《妈妈》微电影获得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优秀作品奖。她创建的“春晖工作室”,探索“经典呵护青春”传统文化帮教项目,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实现“无痕回归”。从强制报告制度到聘请“未成年人成长观察员”,从创立“一站式取证中心”到“办案宝典”工作指引制定,打造侵害未成年人“全链条保护武进模式”。她筹建可视化法治教育资料库,被各大媒体评为“活起来”的法治教育。她带领的“春晖工作室”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市巾帼文明岗、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毛燕婷,女,199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副书记、第三检察部书记员、小橘灯公益法律服务汇秘书长兼司法社工。她曾荣获“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十佳青年志愿者”“江苏好青年”、“第二届江苏最美社工”。她发挥司法社工专业化特长,将社工单一的参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谈话延伸至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不良行为矫正、性侵被害人救助等综合服务,疫情期间,通过线上交流、视频课程等方式为12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启“云帮教”。5年来协助检察官帮教4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她发挥舞蹈特长,将自护知识融入音乐和舞步,改编后的自护舞蹈《我不上你的当》深受孩子们喜爱,进社区、进广场活动百余次。她和同事相继推出“自护口袋书”、“安全自护扇”、“法治情景剧”,将枯燥乏味的法律课堂变得生动形象具有感染力。她携手团委、妇联、文明办等部门,与高校、社会组织签署合作协议,吸引优秀资源对接交流。2017年,她和同事推动“小橘灯”团队携手北京“女童保护”基金,组建一支由145名学校老师组成的女童保护讲师团,实现了全区防性侵教育零死角、全覆盖。

黄长武,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曾荣获常州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
他勇于担当,主动承办重大复杂案件,先后办理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侦办的“3.16”沈某某等债券交易员职务犯罪专案、中纪委1.23专案辅案、“5.25全省首例特大文玩检测诈骗案”、“8.29”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重大复杂案件,办案中坚持依法准确指控犯罪、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他坚持创新,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不起诉工作标准化体系、确定刑量刑建议标准化创建,制定《不起诉工作标准化暂行规定》、《确定型量刑建议工作标准化暂行规定》,相关经验做法先后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录用,得到省市院领导批示肯定,获得“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奖”。

汪寅,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江苏省检察院兼职教师,先后被评为“全省新时代优秀检察干部”“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常州市最美检察人”,所在办案组荣立集体二等功,个人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
他践行“科技强检”理念,先后参与4起省部级大要案示证PPT制作,并改良新一代模板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他研发的“检察机关PPT技术应用”课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提名奖”,先后受邀为上万名检察干警讲授PPT课程。他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推出了一批有品质、有温度、有思想、有口碑的新媒体作品,实现了“破层出圈”目标。他导演的普法情景剧《皇位继承的那些事儿》获评CCTV“2020年度影响力法律融媒体作品”,《这一铲,赌上了一生?》收获10万+阅读量,微电影《债》获评2020年常州市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二等奖。

邱萍,女,1981年11月生,中共党员,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曾获江苏省民行业务优秀办案能手、常州市政法先进典型、常州市最美公务员提名奖、常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区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巾帼志愿者等荣誉。3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所办案件连续三年被评为“常州市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件”。荣立三等功2次,嘉奖2次。
她是公益诉讼路上的破冰者。先后承办150多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包括三部委联合督办的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全市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案、首例土地资源、林地资源保护案等多起首例、唯一案件。她率先探索圆桌会议、听证、诉前协议、劳务代偿等灵活方式,“公益诉讼地图”工作获市政法委创新创优三等奖,成为案件可视化的“常州样本”。她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积极开展大运河立体护航、冷库肉专项整治、文物保护、“飞线充电”等10余项专项检察监督。她带领公益诉讼团队对全区120多个文物点开展全面体检,推动全市市级以上文物可以通过扫二维码了解文物历史。她联合网格中心、河长办、生态环境局等建立协作机制整治黑臭水体,并与无锡惠山区检察院建立联动,推进大运河沿线检察机关跨区域司法协作。

徐明芝,男,1974年1月出生,现任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先后获江苏省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能手”“三等功”1次、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嘉奖”、7次个人“三等功”、常州市“十佳检察官”、“检察岗位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监狱就是他促进公平正义的“主战场”。小到罪犯饭菜冷热、被褥厚薄,大到化解矛盾、建章立制,监狱里的任何细枝末节他都不放过,他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办案既惩罚犯罪也保障人权。近三年,他共办理控告申诉检察案件8件,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案件12件,罪犯减刑假释检察案件4000余件,提出监督检察意见150余件,向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所写调研材料多次被最高检、省检察院采用,不断提升检察贡献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