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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房产中介违规收费  消协协调退款

    中国常州网讯“明明说好了15000的中介费,过个年到收房时又问我们额外要6000块的贷款评估费,收费这么随意又没有依据,我们肯定不接受。”近日,市民刘女士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向天宁区市场监管局红梅分局求助,希望相关部门能助其维权。

    2020年年底,刘女士通过某房产中介购得一处房产,双方约定刘女士支付15000元的中介费(包括咨询费、评估费等)。今年2月底,双方正式履行合同时,房产中介以因刘女士个人原因导致办理贷款手续繁琐,超出了正常服务内容为由,要求刘女士在15000元中介费的基础上再支付6000元的贷款评估费。刘女士当场支付了该笔费用,但办完手续回家后愈感不平,于是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要求房产中介退还6000元。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红梅分局立即组织消协工作人员对该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刘女士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经过分析发现,该房产中介违规多收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普法,最终,该中介机构向刘女士表达了歉意并退还了多收的6000元。

    针对房产中介乱收费的现象,为加强常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服务与收费行为管理,常州市住建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四部门已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服务与收费行为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

    1、明确中介服务内容,服务费统一归入佣金中,不得另外收费。

    2、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在醒目的地方明码标价。

    3、不得收取贷款评估费、贷款服务费等费用,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与房产中介机构合作,违规开展涉房业务。

(杨晔 李垚)

 


来源中国常州网
编辑李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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