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州网 11月25日上午,常州市公安局联合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常州市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市民代表等20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听证会。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是重要民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民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了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州市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承担起草工作。经走访基层、征求部门意见,赴苏州、无锡等城市进行调研,充分吸收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条例(草案)》。
听证会上,市公安局介绍《条例(草案)》起草情况,并就《条例(草案)》中禁止出租房屋类型、最小出租单元和人均租住面积、群租房管理、短租房屋管理、市场主体登记与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条款和制度进行说明,听证代表踊跃陈述各自观点,从不同角度对相关内容的适当性、可行性、操作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相关争议焦点,听证代表还进行了辩论。
据了解,《条例(草案)》分为总则、租赁和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5条。出台《条例》,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管理要求以及法律责任,有利于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会后,起草单位将会同市人大相关工委、政府立法部门,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研究,对合理的部分积极采纳,并结合我市实际,与社会各界、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顾燕 李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