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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市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扶持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主动作为、精准作为、创新作为、有效作为,为涌现常州本土优秀精神文化产品聚焦聚力,为全省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目标任务蓄能赋能。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常州市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 我市文艺创作单位(个人)创作的文艺作品或者外市单位(个人)创作的以反映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已经开始创作,尚未公演(公映、公开发表)的文艺作品。

2. 申请扶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项目权益所有者。所有权属多家单位(或多人)时,须持有全体合作者签署的文件。与他人合作的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主创人员。

3. 主要用于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舞台艺术(戏剧、音乐、曲艺等整台大型作品)、广播剧、歌曲、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六大门类作品的选题孵化、剧本创作和后期的宣传、推广和申报工作扶持,构筑前端扶持+后端奖励的全方位支持体系。

二、申报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扶持彰显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质、常州特性的文艺精品;重点扶持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重大现实题材、本土特色题材的优秀原创作品;重点扶持突出常州首创、常州原创、常州打造的项目,参考2022年度江苏省重大题材文艺创作重点跟踪(资助)项目、江苏省文艺创作题材库2022年度重点文艺创作题材,进行谋划申报工作。

1. 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奋进第二个百年新征程等重大时间节点,艺术地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光辉历程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作品。

2. 立足江苏、常州丰富的红色文化、革命文化、工业文化,掘取代表性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展现中国人民的爱国之情、强国之志、报国之行,塑造历代民族英雄、中华志士仁人、大国金牌工匠艺术形象的爱国主义题材作品。

3. 紧扣“中国梦”主题,聚焦党领导人民开启新征程、追求美好生活的现实题材,以深刻感人的艺术形象,展现中国改革开放、人民奋进追梦的伟大历程的平民史诗,讲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生动故事。

4. 有聚焦重大题材和深挖艺术内涵的创作自觉,艺术地展现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追求和价值理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

5. 记录城市文化根脉,凝结历史集体记忆,弘扬城市精神和城市品格,紧扣常州发展实际,聚焦“532”发展战略,参与谱写“强富美高”新常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作品。

6. 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贴近青少年群体、符合青少年审美习惯,激励广大青少年树立“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的理想抱负,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文艺作品。

7. 兼具“时代在场”、“生活在场”、“情感在场”的现实题材文艺佳作,小切口记录时代变迁下的集体记忆、社会热点中的民生焦点、百姓生活里的喜怒哀乐的作品。

8. 立足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时代主题,反映特色田园乡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作品。

9. 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特艺术品位,并达到一定的思想、艺术水准的新人新作项目。

10.具有讨论热、传播热、话题热的潜质,能跨越省市、跨越代际、跨越媒介、持续“圈粉”,能实现口碑受众与票房收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的文艺作品。

三、扶持目标

1. 冲击全国、省级“五个一工程”奖或中宣部、文化部认可的全国、省级奖项;

2.拥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与市场反响,传播广、热度高,受主流市场和媒体关注;

3. 常州市委宣传部拥有各类剧本的优先使用权,各类扶持作品的署名权、出品权、参评权和展览展示权。

四、扶持程序

1.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2. 申报主体:各辖市(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本市的文化企业和个人按属地归口申报到各辖市(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外市的文化企业和个人请咨询常州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519-85680818)。

3. 申报数量:各辖市(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单位申报创作扶持的作品总数不超过8件,其他市各有关单位申报创作扶持作品总数不超过2件。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文艺处沟通后再作申报。

4. 扶持步骤:

(1)申报者填写《常州市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①如非公有或外市单位、作者提供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报表等,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电影、电视剧、舞台艺术、广播剧类项目需提供作品梗概、剧本大纲、章节简介或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合约、图片、音像资料等;图书类项目需提供作品大纲、写作框架、章节设置或初稿等;歌曲类项目需提供歌词、乐谱或音乐小样等。③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县区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④各类别项目若由相关单位组织报送,应附上所有相关权益人的授权书)。各辖市(区)委宣传部、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后报市委宣传部。

(2)由常州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复审和终评工作,统一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结束,与被扶持方签订《常州市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扶持项目责任书》后下拨前期扶持款项,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须向市委宣传部提交成果报告、演出录音录像、出版物等相关资料。

(3)常州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全程介入,常州市委宣传部和项目申请单位(个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全程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关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给予协调整合资源、指导修改打磨、搭建展示平台、宣传评论推介等方面的重点扶持。有以下情况者,将采取延迟、终止、撤销项目扶持,追回部分或全部扶持款项,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或机构法律责任等措施:①未按期完成的项目。扶持项目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或转项,须向市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或转项。②验收后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最终的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绩效成果等与扶持项目责任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③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④申报主体存在申报内容、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扶持资金使用不当、挪用扶持资金等情形。⑤申报主体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咨询电话:

常州市委宣传部0519-85680818;溧阳市委宣传部0519-87269881;

金坛区委宣传部0519-82822061;武进区委宣传部0519-86312769;

新北区委宣统部0519-85127363;天宁区委宣传部0519-69660313;

钟楼区委宣传部0519-88890050;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519-89863299。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2022年6月21日

来源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编辑殷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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