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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公布 春运期间4起安全执法典型案例

■黄洁璐 王锐 常交执 图文报道

常报全媒体讯 春运期间,我市加强对主要道路、客货运集散地和重要客运场站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查处了一批较为典型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案件。16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超出道路运输证件标明的经营范围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今年2月1日,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钟楼区凌家塘市场周边开展路巡路查,在对途经我市的一辆安徽牌照旅游客运车辆检查时,经问询乘客得知,车上有大量来常务工人员。经查,该车所属阜阳市某客运公司,持有省际包车、旅游客运资质,但并未取得包车客运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包车客运经营。我市交通执法部门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阜阳市某客运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今年1月16日,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钟楼区星港路与茶花路巡查时,发现一辆常州牌照小型轿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却从事网约车运输经营。经查,该桥车使用的网约车软件属于某出行科技公司。该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运营商,在明知道该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仍派单给该车驾驶员林某,使其从事营运性载人运输获得收益。该公司行为属于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违法行为,交通执法部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当事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今年1月31日,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常州机场巡查时发现,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薛某未在规定的出租车场站排队候客,而是在常州机场出发层私自揽客,影响了机场的正常营运秩序。交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对当事人薛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今年1月31日,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新北区执法检查时发现,辽阳某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李某某驾驶普货车辆,将9.8吨6类危险货物新戊二醇二丙烯酸酯(有毒液体)从宜兴运往辽宁鞍山,该公司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交通执法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对辽阳某运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常州晚报
编辑姚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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