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东和合伙人同名同姓,除夕那天发现转错了10万元。派出所民警一查,发现连续三年都转错了,一共有30万元。”春节期间,薛家镇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赵女士向薛家派出所民警表示感谢:帮自己追回了转错的全部款项。
1月21日农历除夕,在这喜气洋洋的节日里,薛家镇的赵女士却是焦急不已。“警察同志,快帮我们想想办法,我错转了一笔大额款项!”赵女士赶到薛家派出所后,着急地向值班民警求助。

原来,赵女士是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与她一同前来报警的王先生是企业的股东之一。每年临近年底,赵女士都会向公司股东发放分红,其中就包括王先生。今年春节前夕,王先生却主动找到赵女士,询问公司分红何时发放。“分红前两天刚刚发完,难道你没有收到?”面对王先生的询问,赵女士也感到不可思议,遂拿出了转账凭证核对。
这一核对,却核出了大问题!在使用网银转账的过程中,赵女士并没有详细核对银行卡号,而是单纯根据往期打款账户姓名来确定打款对象。巧合的是,赵女士的房东竟与王先生同名同姓。因为赵女士在支付房租时也使用过网银打款,房东账户一直保留着。在如此巧合下,赵女士错将10万元分红打到了房东名下。
“你们合作多少年了?这应该不是第一次打分红款,往年是否也出现过这一情况?”民警耐心询问并与赵女士一起查看转账记录。在查账过程中民警发现,把原本应当发放给王先生的分红,悉数打到了王姓房东卡上,今年已经是第三年了。粗心的赵女士错而未觉,心大的股东王先生收不到分红也不问,三年下来错转金额高达30万元!
“这可怎么办!特别是前两年错转的那两笔分红,时隔这么久,钱还能不能要回来?”面对心急如焚的两人,民警快速理清思路,迅速联系上王女士的房东王大爷。很快,王大爷来到派出所,民警耐心向他介绍事情原委,最终王大爷表示愿意配合警方查看账户情况。
调查发现,王大爷网银上确实连续三年收到来自赵女士的打款,但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也不会查看网银,所以三年间并未发现自己收到额外巨款。随后,民警将3人聚在一起,耐心调解,最后顺利说服王大爷将错打款项全额返还,事情总算在除夕得到了圆满解决。赵女士激动地表示:“30万元对我们小企业来说可不是小事,要不是民警为我们解决问题,恐怕两家人都没法好好过节!”( 汪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