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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法院:首创“青少年关护员”制度

常报新媒体讯 通过溧阳法院“青少年关护员(以下简称“青护员”)”参与调解,一起离婚夫妻夺子纠纷得以圆满化解。12月9日,溧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建立“青少年关护员”制度,并为8位“青护员”颁发聘书。据悉,这在全国法院系统内属首创。

据介绍,目前“青护员”由热心未成年人关护工作的溧阳法院的老干部、老法官组成,通过法治课程、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家庭教育等工作,并且在所有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相应执行过程中,作为“诉讼参与人”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纠纷调解、裁判建议等在内的对未成年人的关护工作,同时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结后进行跟踪回访、判后帮教等工作。

溧阳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可根据实际需求,向溧阳法院关工委发出邀请,关工委指派合适的“青护员”开展工作。

原溧阳法院副院长陈荣林就是参与上述离婚夫妻夺子纠纷的“青护员”。他说接到邀请和指派后,他立即参与到审理过程中,在法官协调夫妻意见、调停夫妻矛盾的同时,他化身“和蔼可亲的爷爷”与上小学的孩子见面,没有问“选择跟爸爸还是跟妈妈生活”,而是面带笑容,带孩子参观了法院,从学习成绩到兴趣爱好、从同学关系到未来梦想,一对“忘年交”开心地聊了很久。通过这次深入交流,陈荣林从孩子的言语和表情中,清晰感受到了孩子的真实想法。

陈荣林将孩子的意向转达给他的父母,针对今后应当关注孩子哪些方面,如何有效开展家庭教育等,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法官最后根据孩子的意愿,判决孩子跟妈妈生活。孩子爸爸没有提出异议,只是表示会更好地尽到父亲的责任,陪伴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陈荣林的试点成功,促成了“青护员”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而初战告捷则大大提升了“青护员”们的士气,他们纷纷表示将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促进少年家事审判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相互融合、优势互补,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舒翼 王鹏超 周晨)

来源常州晚报
编辑殷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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