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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春秋假应是上策

来源:常州日报编辑:刘伊湄

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初衷良好,让学生从繁重课业中抽身,亲近自然、参与实践。然而,“孩子放假、家长无休”的矛盾也随之凸显。“带薪休假还没着落,又来春秋假”的吐槽,折射出政策与现实的错位。更令人揪心的是,缺少父母陪伴的春秋假,可能沦为孩子的“看护真空期”,独自居家面临安全隐患。

江苏扬州、泰州近日发文,鼓励用人单位在春秋假期间安排职工错峰休假,以便陪伴孩子。此举是对制度的配套完善,彰显了城市温度。但要真正从“纸面”走向“地面”,仍需破解企业经营、职工权益、社会配套等难题。

首先,中小微企业、服务业等人力密集行业,集中批假易造成岗位空缺、业务断档。私营企业缺乏硬性约束,“鼓励”的执行力可想而知。其次,职工申请休假可能影响绩效考核,在就业不易的现实下,多数人不敢强行休假,也不愿减薪陪伴。此外,若企业优先保障部分职工休假,还可能引发同事间的公平性质疑。

因此,不妨换个思路:由学校主导组织春秋假。既可规避上述困境,更有诸多优势:一是在学校组织、老师辅导下,学生参观博物馆、科技馆时能互相讨论、加深理解,真正实现社会实践价值;二是统一组织可降低社会成本,免去家庭兴师动众、企业左右为难;三是时间安排规范,多地探索形成五天或更长假期,但由教育部门统筹规划,纳入学校社会实践课程体系,方更有序。

更深层看,当前讨论中存在一种误解:春秋假似乎是给学生减负,而责任则转嫁给家庭与社会。事实上,学生在校时间有无国家规定?教学任务能否在压缩的学年内保质完成?若春秋假只是从教学日中划出,而教育系统置身事外,其合理性便值得商榷。社会实践本就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有条件与春秋假有机结合。

综上,鼓励企业错峰休假固然值得探索,但从长计议,由学校组织、纳入课程、服务育人的春秋假模式,才能让春秋假真正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美好记忆,而非家长的心头之结。(花千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