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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气”维权不可取

来源:常州日报编辑:刘伊湄

进电梯被广告“循环轰炸”,早已成为不少人的日常困扰。上海一名大学生网购“通用钥匙”关停百余个电梯广告屏,此举收获不少赞许声,却也触碰了法律红线。这份“自发维权”的“个人正义感”,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公众对该行为的共情不难理解。密闭的电梯空间里,重复的广告词、刺眼的画面,让乘客避无可避。物业只管收钱不管管理,广告商只顾投放不顾感受,投诉反馈往往石沉大海。当正当诉求渠道不畅时,有人挺身而出“整治”乱象,自然容易引发共鸣。但共情不代表认同,理解不意味着合法,“大家想干却不敢干”绝不能成为突破法律边界的借口。

从法律角度看,大学生的行为绝非“正义之举”。电梯广告屏属物业或广告公司合法财产,即便广告投放存在问题,也需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网购“通用钥匙”本身可能涉嫌非法获取专用工具,擅自关停设备更是涉嫌故意损坏财物,若造成严重损失,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以违法手段对抗不当行为,如同“以暴制暴”,只会陷入破坏秩序的恶性循环。

真正的维权,从来不是靠“侠气”逞能,而是靠规则发力。面对电梯广告乱象,业主并非无能为力。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集体协商,要求物业规范广告投放、公示收益及用途;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违规广告,向住建部门反映物业不作为。这些合法途径或许见效不快,但每一步都在推动问题解决,每一次诉求都在强化规则意识。

治理电梯广告乱象,更需多方协同发力。物业要守住“服务为本”的底线,不能把电梯变成“盈利工具”;广告商要兼顾商业利益与公众感受,避免过度投放;监管部门要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唯有形成“业主监督、企业自律、监管发力”的共治格局,才能让电梯广告回归“适度、有序”的轨道。

法治社会里,“侠气”要让位于规则,情绪要服从于理性。面对权益受损,与其寄望于“侠客”出现,不如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唯有每个人都守好法律底线,每个主体都尽到应有责任,才能让类似的“维权困境”真正得到化解。(峰回路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