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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鹅苗运输途中死亡 责任谁来承担?

如今,手机APP叫车拉货已成常态,方便快捷的背后,因货物损毁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尤其是活禽运输,一旦途中出现意外,责任界定往往成为争议焦点。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为此类问题给出了司法答案。

2025年1月,从事养殖生意的小李因业务需要,通过某货运APP下单,支付951元运费,雇用了一辆普通厢式货车,计划将一批鹅苗从金坛运往宿迁。下单时,小李并未对货车车型、通风条件、温度控制等提出任何具体要求,仅简单嘱咐接单的张师傅,在行车途中休息时打开货舱查看一下鹅苗状况。张师傅接单后上路行驶,约三个多小时后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当他打开车厢门时发现,车内共计158筐、7900只鹅苗已全部死亡。

面对突如其来的巨额损失,小李将承运司机张师傅以及提供运输撮合服务的货运平台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法院经审理首先明确了货运平台的法律地位。货运平台在该笔交易中仅作为信息提供方,起到居间介绍作用,其本身并非运输合同的当事方,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排除平台责任后,案件焦点集中在托运人小李与承运人张师傅之间的过错划分。法院进一步审查发现,双方在运输过程中均存在明显疏忽。法官指出,小李作为托运人,在交通工具的选择、货物包装及特殊注意事项提示等方面未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活禽运输不同于普通货物运输,其对运输车辆类型、车厢通风乃至温控环境均有特定要求,托运人对此应有充分认知并主动向承运人明确告知。然而,小李既未选配适宜车型,也未就运输途中需满足的存活条件作出具体指引,仅以“途中休息时查看”作为照料措施,显然不足以保障鹅苗安全。

与此同时,张师傅作为专业承运人,虽未得到托运人的详细指示,但其长期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理应对活物运输的基本常识有所了解,并应对所承运货物的安全送达承担必要的谨慎管理责任。张师傅在运输过程中未主动就车厢密闭环境是否适宜鹅苗存活进行判断,也未向托运人提出补正要求,最终未能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其行为亦构成履约瑕疵。

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裁定:托运人小李自行承担70%的责任,承运人张师傅承担30%的赔偿责任。这一判决既未将全部风险转嫁给承运人,也未因托运人指示不明而完全免除司机责任,而是根据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实际注意义务和过错大小进行了比例划分。

此案判决结果,给运输合同双方都敲响了警钟。对于商户而言,发货前务必做好货物包装,选对适型车辆,并将温控、通风等特殊运输要求清晰完整地告知承运人,切忌以“简单关照”代替具体操作规范。而对于司机师傅来说,接单后即应审慎评估货物特性,对明显存在运输风险的订单应及时沟通确认,运输途中更需尽到合理谨慎的管理义务,不能因托运人未提出要求而放松自身责任。只有双方各司其责、充分沟通,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活禽运输途中的意外损失,也才能在纠纷发生后有据可依、权责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