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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成瘾性物质被列管,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禁毒办日前正式发布公告,将替来他明、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进行管制,相关规定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增列的16种物质,是2025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监测发现的滥用较为严重、非法流失风险较大的品种,涵盖麻醉剂与兴奋剂两大类别,旨在防范相关物质被不法分子非法截留并加工成滥用产品牟利。 

 

据常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民警介绍,此次列管的物质中,替来他明大多用作兽用麻醉剂;二氟乙咪酯作为依托咪酯的氟化物衍生物,没有任何医药或正规用途;而卡西酮类物质则是卡西酮的变种,同样缺乏医药用途,对日常生活没有任何益处。

 

警方排查发现,这类列管物质最主要的滥用方式,是被不法分子非法添加进电子烟油中,伪装成“潮流电子烟”“解压神器”流向市场。此类产品凭借隐蔽性强、迷惑性高的特点暗中扩散,身心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成为主要侵害目标。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指出,青少年往往追求新鲜感,容易将含有替来他明的“电子烟”当作排解忧郁烦躁的工具,从而形成心理依赖。此外,部分青少年在聚会时相互传递、鼓吹,有的人出于害怕被孤立而跟风尝试。一旦圈内有人成瘾,便会快速交叉传播,形成小范围的滥用圈层。

警方强调,这类非法滥用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秩序存在严重的双重危害。一方面,替来他明、二氟乙咪酯等麻醉剂在被滥用后,会使人体处于麻醉状态,极易造成呼吸抑制,甚至导致猝死;另一方面,卡西酮类兴奋剂会使人在使用后变得极度亢奋,进而产生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过激行为。此外,此类物质具有强烈的心理成瘾性,吸毒者为获取资金,极易引发衍生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警方郑重提醒,任何纳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管制的物质,即为法律意义上的毒品。非法生产、买卖、运输、持有列管物质,均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次增列后,我国已列管412种非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芬太尼类、合成大麻素类、尼秦类三个整类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