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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身后事”到“眼前事” 常州公证处解锁家事规划“全龄密码”

当家庭财产不再只是“身后事”,而是可以提前规划、用法律为它托底的“安心事”,越来越多常州市民选择走进公证处,用遗嘱、赠与协议为亲情和财富护航。记者近日从常州公证处获悉,近几年来办理家事公证的市民明显增多,覆盖中年、老年、青年三个群体,且诉求明确。常州公证机构通过专业服务,为三大群体的家庭财富传承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

老年:把爱提前安放在孩子名下

65岁的王阿姨和老伴有一套学区房,为了让外孙顺利在市区上小学,他们打算把房子过户给女儿。但王阿姨一直有顾虑:如果赠与时不说清,这房子会不会被算作女儿和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婚姻有变,房产可能要被分割。

今年3月初,在常州公证处,工作人员在赠与协议中写明:“此房产为对女儿个人的单独赠与,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并顺利办理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约定有充分法律依据。如今房产已过户,外孙顺利入学,王阿姨终于放下心来。

与遗嘱不同,赠与协议是生前完成的财产安排,房产权利在过户后即转移。公证员提醒,重要财产赠与应提前明确归属,既满足孙辈上学落户的现实需求,也守护家庭财产的稳定。

中年:让财产按心愿走到该去的地方

51岁的刘先生是本地一家制造企业的部门主管,父母年近八旬,儿子正读大学。今年春节的一次聚会上,他得知几年前一位老相识因意外去世,其名下房产的部分份额由父母继承,老人过世后,这部分份额又通过转继承落到老相识的兄弟姐妹手中,导致孩子实际继承的财产大幅缩水。

这件事让刘先生开始重视家庭财产的传承安排。春节刚过,他便来到常州公证处咨询。业务二部副部长丁琳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若未提前明确安排,个人名下的房产等遗产会由这些继承人共同继承,而父母继承的份额,未来很可能因转继承再次流转,无法全部留给核心家人。

了解清楚后,刘先生订立了公证遗嘱,明确名下两套房产和存款由妻子和儿子共同继承。其父母虽年事已高,但生活有保障,不属于需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情形,因此遗嘱合法有效。“我不是不信任家人,只是希望在不可预知的情况里,让财产按我的意愿,交到最亲的人手里。”刘先生说。办理过程中,公证员对房产权属、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逐一核实,确保遗嘱真实体现其意愿。

青年:为最亲的人备一份长远的依靠

25岁的小林是独生女,父母早年离异,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母亲在本地一家超市工作,收入不高,却尽力照顾她的成长。父母当年约定,将新北区一套房产留给小林,产权早已登记在她个人名下。

今年春节后,小林即将独自去广东工作。临行前,她特意到常州公证处立遗嘱,将名下房产全部留给母亲。作为未婚人士,她有权对个人合法财产自主安排,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立个遗嘱,是给妈妈留份保障。”小林说。

公证员介绍,近年来,像小林这样二三十岁就主动办遗嘱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他们财产结构较简单,但心愿一致——为最亲的人做好长远安排,用法律把关心落到实处。

常州公证处主任李智表示,从中年人规划定向传承、老年人明晰财产权属,到年轻人主动为家人筑牢保障,家事公证以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不同年龄段的家庭梳理好财富传承的路径。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公证处通过开通公证遗嘱专属预约热线,打造遗嘱公证室等做法,方便群众咨询和预约办理公证遗嘱。此外,公证处不断延伸家事公证服务链条,探索意定监护、家族财富传承信托等定制化家事公证服务,提供从需求沟通、方案设计、文书起草、公证办理到后续履约指导的全流程定制化服务,精准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家事法律需求,让亲情和财产都能在法治框架下平稳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