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出行提前订好酒店,不料突发重病无法赴约,事后却被酒店全额扣除房费。市民张女士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后,向常州市消协组织求助。经工作人员居中调解,酒店最终退还一半房款,这起消费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假期前,外省的张女士通过同城生活平台,提前预订我市一家酒店三间客房,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房费。谁知不久后她突然身体不适,病情严重,没办法按计划前往酒店办理入住。当时身体难受自顾不暇,张女士没能联系酒店、预订平台报备情况,也没来得及申请退订或改期。
等身体康复后,张女士打开订单查看才发现,酒店已按照平台预订规则,将三间客房房费全额扣除。张女士十分不解,认为自己全程没有入住、也未享用酒店早餐,全额扣费实在不合情理。她主动与酒店沟通,希望商家仅收取少量违约金,退回剩余房款,或是允许延后入住,但酒店不肯让步。
酒店方面表示,订单确认后已为其专门预留房源,因张女士临时弃住又未提前告知,门店错失其他客源,按照平台既定规则,全款扣除并无不妥。双方反复沟通,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无奈之下,张女士向我市消协组织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分别联系消费者与酒店负责人核实情况、开展调解。工作人员先向张女士说明,突发疾病属于意外特殊状况值得体谅,但她行程有变未及时告知商家,自身存在疏忽,酒店依据订单规则扣款有一定依据。
同时,工作人员也对酒店开展普法劝导。调解员表示,张女士并非无故爽约、恶意违约,纯粹是突发疾病导致无法出行,且未享受任何服务,直接全额扣除房款缺少人情味,也违背公平合理的消费原则。经过多轮耐心沟通、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酒店退还三间客房的一半房费,张女士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线上订房付款、酒店确认接单后,双方就形成受《民法典》保护的住宿服务合同关系,双方都要履行各自义务。酒店需为消费者预留客房,市民若行程变动无法入住,务必立即联系商家,减少门店空房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酒店、线上平台标注“不可取消、未入住全款不退”,这类格式条款如果没有用醒目字体提前提醒消费者,属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在法律层面可认定为无效条款。目前已有不少酒店、民宿及线上预订平台,参照铁路火车票阶梯式退票规则,建立公平透明的分段退改扣费机制,对商家与消费者形成双向约束,合理分摊突发状况带来的损失。具体阶梯扣费标准清晰划分:入住30天前取消订单,免收违约金;20—29天取消,扣除房费5%;10—19天取消,扣除房费10%;5—9天取消,扣除房费20%;2—4天取消,扣除房费30%;入住前1天及入住当天取消,扣费比例不超过50%。这种明码标价、分时段计费的模式,既能弥补酒店房源空置产生的经营损失,也能避免消费者因突发变故承担过重经济成本,让住宿消费更公平、更安心。
常州市消保委在此提醒市民,节假日线上预订酒店、民宿时,一定要仔细阅读页面退改政策、违约扣款标准。如遇生病、急事等突发状况无法按时入住,立即联系平台和酒店沟通,同步留存就医凭证、聊天记录、订单截图等证据。一旦产生消费争议,可拨打维权热线或前往属地消协组织求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