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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量房未设计就想扣一半预付款?

市民王先生交了近2.3万元装修预付款,后因家人工作发生跨市调动,原本计划自住的房子没了主人,装修计划也就暂时搁置。王先生要求商家退款时,商家却以“业务员提成已发放”为由仅同意退还一半。近日,我市消协组织调解了这起预付款消费纠纷,最终为王先生全额追回2.2万余元。

2024年底,市民王先生因房屋装修事宜,被小区周边一家装修公司业务员邀约到门店洽谈合作。临近年末,业务员以冲业绩为由承诺给予装修优惠,双方随后签订了含“三恒”系统的工程施工合同,王先生当场支付22778元预付款。

2025年8月,因家人工作调动,王先生决定暂缓装修,随即向该装修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起初商家口头应允全额退款,后又以走总部审批流程为由一再拖延。直至2026年5月,在王先生多次催讨下,商家突然态度大变,仅同意退还一半款项。

多次协商无果后,王先生通过全国智慧315平台向消协投诉。我市消协组织接诉后立即介入调查,发现两处关键问题:一是这份施工合同仅有商家盖章,并无王先生本人签字,不具备完整法律效力;二是自签约后,装修公司未开展量房、出具设计效果图等任何实质性服务,未产生实际成本。针对商家提出的“业绩提成已发放给业务员,无法全额退款”的说法,消协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企业内部薪酬、业绩结算属于公司自主管理事务,不能以此为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多次沟通劝导,该装修公司最终认可调解意见,承诺于今年6月底前将全部款项退还至王先生账户。

每年下半年是房屋装修旺季,相关消费纠纷有所增多,常州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

一是签订装修、服务类合同时,务必仔细核对条款,亲自签字确认,无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不具备完整效力,自身权益难以保障。

二是缴纳定金、预付款前理性考量,切勿因商家“冲业绩、限时优惠”等口头诱导仓促付款。

三是若遇商家未提供任何实质服务却无故克扣预付款、拖延退款的情况,注意保留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凭证,可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或向属地消协寻求帮助。

四是合理控制预付额度,装修类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总工程预算的30%,优先选择分阶段支付方式,每完成一项工程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下一阶段费用,最大程度降低资金损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