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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后小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

近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案件中,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成为争议焦点。法院根据最新司法实践,不再简单“一刀切”,而是更加注重平衡出资父母的利益与配偶一方的合理权益。

2011年初,家住翠竹的金振和谢芳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16年,为改善生活,金振的父母出资为小夫妻购买了一套别墅。别墅的首付、税费以及每月的还贷,均由金振的父母承担。每月的房贷款由金振的母亲通过转账方式汇入金振的银行卡。

2022年底,金振和谢芳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这套别墅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金振认为,别墅的所有出资均来自自己的父母,因此别墅的所有权应由自己独享。而谢芳则认为,别墅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理应分得一半。

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法官贺梦迪表示,虽然根据物权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通常推定谁享有权利。但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法院还要进一步看出资来源。

法官指出,根据我国《民法典》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没有明确约定赠与对象的情形,法院可以将房屋判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但得房方需要给另一方适当补偿。

在本案中,金振和谢芳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一女,女方在家庭中也有相应付出。同时,考虑到别墅的价值相比购买时已经增长了一倍。综合这些因素,经法院调解,金振补偿谢芳房屋市场价值的25%作为房屋归并款。

案件虽然审结,但实际生活中如何操作,才能让父母的“养老钱”不会因为子女离婚而打水漂,又不让配偶在长期家庭付出中的贡献被“一笔勾销”?贺梦迪法官提醒,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时,最好要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约定清楚房屋是赠与还是借贷,是要给自己的子女一方还是给小夫妻双方,只有约定清楚,才能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