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城市排水监测站开展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变更工作。此次检验方法变更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新版《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编号CJ/T221-2023,该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原《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CJ/T221-2005)同时废止。
通沟淤泥、排水管道污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以及其处置后的产物污泥等,统称为城镇污泥。废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往往存在于污泥中,因此污泥是影响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污泥的检测对指导污泥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3月初,监测站准备了方法变更申请表、变更实施方案、技术依据等。通过比对新旧标准的实施细则,确定新旧标准的差异,对每一项检测指标,包括有机物含量、含水率、pH值、大肠菌群、锌、铜、铅、镍、铬、镉、砷、硼、总磷、钾及其化合物,比对其样品前处理步骤、空白试验、校准曲线、准确度和精密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落实到标准变更确认表上包括新标准内容变化确认、新标准所需仪器、设备和试剂确认、操作人员确认、对标准变更的确认意见。
3月中旬,按照新方法的要求,监测站对有机物含量项目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和部分金属项目的校准曲线等方面进行方法验证,出具完整的结果报告,确保新方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其中锌、铜、铅、镍、镉、钾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两种,砷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有原子荧光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两种。这些方法均进行了有效验证。
4月,所有关于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变更材料准备完毕。此次方法变更及时有效,确保了监测站城镇污泥相关项目的正常进行,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技术要求,提高检验检测的质量和效率。
(监测站 任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