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居住小区开发管理,提升居住小区品质。近日,市住建局下发《关于明确我市新建居住小区有关建设条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要求。
非机动车停车库的出入口自2024年5月1日起,全市居住小区出让土地的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增加以下要求:1.地下(含半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的出入口按坡道式设置,不得按踏步式设置;2.地下非机动车库宜按楼栋分别设计。坡道宜采用直线形,坡度不应大于20%,坡道长度超过9m或转换方向时,应设休息平台,平台长度不应小于2.5m;3.土地出让中规划条件要求非机动停车位配建数量中,应以不低于 30%的比例设计施工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标注每个停车位位置,并为每个车位配置充电设施。

管道直饮水系统自2024年5月1日起,全市按高品质住宅要求出让土地的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增加一项要求:项目应同步设计建造管道直饮水系统,并满足《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T110-2017)要求。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