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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对蒋某浩等36名燃气配送服务人员予以计分处理

依据《常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以来(截止4月1日),市住建局对蒋某浩等 36 名配送服务人员予以计分处理,其中蒋某浩、马某、朱某清三名配送服务人员计满12分,目前已暂停其配送服务行为,待满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希望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强化配送服务人员安全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配送服务人员行为,保障城镇燃气安全。

(陈琳)

蒋某浩等 36 名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人员计分处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