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推进我市建筑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建(2013)121 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常州市绿色施工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常建(2018)128 号〕等文件精神,经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对“丁塘河西路西侧、义乌路北侧(QQ070209-03)地块项目三期”工程等 96 个工程项目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标杆作用。全市各建筑业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为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陈琳)